上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不断增长,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生活节奏的加快,以及避免用餐过程的交叉感染,聚苯乙烯PS泡沫塑料餐具以其价廉物美、性能优异、安全卫生的特点,在我国铁路列车餐饮部及快餐食品包装行业获得了广泛的应用,且广受消费者青睐。
但由于PS泡沫塑料餐具用后较难收集再生利用,又不易在自然环境中自行降解,更主要的是我国管理工作未能跟上,加上部分国民环保意识淡薄,随意乱丢废弃物的现象相当普遍,致使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PS泡沫塑料废餐具在铁路两旁大量堆积,一度被喻为“白色长城”,在长江三峡和葛洲坝水面上大量漂浮,白茫茫一片,严重影响船只通航,又被喻为“白色河滩(地毯)”,给市容景观、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由此引发出的环境新问题,曾被形象地比喻为“白色污染”,并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困扰。
为此,1997-1998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了有关塑料(主要PS泡沫塑料餐具)废弃物的管理文件,主要精神是“加强回收利用,局部禁用。”由于回收利用的难度,不可能短期迅速见效,加上人为的“以纸代塑”的商业操作,致使PS餐具问题日益加重,1999年被原国家经贸委发布6号令禁止生产和应用。在此前后,全国北京、天津、南京、杭州、武汉、成都、西安等几十个大中城市也发文严厉禁止生产和使用,后原国家经贸委等又多次发布命令要求全国加速实施6号令(详见表1)。由于这些法规不太符合客观实际,因此贯彻执行难度大,真正落实见效的很少,导致一次性餐具市场呈现良莠不齐,鱼目混珠的局面。
回顾6年多来,小小的餐具引起的种种议论,指责、讨伐和风波,上至中央领导,下至普通老百姓,几乎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由此引发的市场问题,曾使一些人投机、钻空子而发财致富,也曾令不少企业破产倒闭,在快餐包装行业中出现了几家欢乐和几家愁的局面。
6号令的产生有其历史背景,几年来在加强对一次性餐具宏观管理、引导和提高人们环保意识以及加速新型环保餐具的研发方面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从唯物主义的观点,从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理念,对几年来PS泡沫塑料餐具禁用后,全国快餐包装行业的市场现状,引发的问题以及今后的方向进行探讨分析,以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繁荣市场,保障供给、满足需求,也是有益的。
表1 我国有关PS泡沫塑料餐具管理的国家法规
发布年月 |
发布单位及文号 |
名称及主要内容 |
1997年8月 |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发[1997]527号文件 |
明确提出解决废塑料制品带来的环境问题,其主要措施是“以宣传教育为先导,强化管理为核心,回收利用为手段,产品替代为补充”的防与治原则。 |
1997年9月 |
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环发[1997]590号文件 |
同意北京市和天津市作为治理“白色污染”试点城市,要求重点探索适应市场经济客观要求的废塑料包装制品环境管理体制和回收利用运行机制。 |
1998年9月 |
国家环保总局与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国家旅游局联合发布 |
《关于加强重点交通干线、流域及旅游景区塑料包装废弃物管理的若干意见》,其中明确提出:“铁路车站、车内、长江及太湖等内河水域航运的船舶上,禁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1999年1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第6号令(简称国家经贸委6号令) |
《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第一批)中要求从2000年起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 |
2001年4月 |
国家经贸委文件:国经贸产业[2001]382号 |
《关于立即停止生产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紧急通知》。 |
2001年5月 |
国家经贸委办公厅文件:国经贸厅贸易[2001] 130号 |
《关于餐饮业停止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通知》。 |
2001年12月 |
国家经贸委、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疫局、国家环保总局联合下发了国家经贸产业[2001] 1363号文件 |
《关于加强对淘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执法监督工作的通知》。 |